一名业主由于一直不遵从根据《建筑物条例》(第123章)发出的清拆令,本月初于屯门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罚款逾十万元。
屋宇署公布一个法团及2名业主由于不遵从清拆令,上月被判罚款逾27万元。
3名业主由于不遵从根据《建筑物条例》(第123章)发出的清拆令,上月于屯门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罚款共约23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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